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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验小学[ 小学|市重点|公立 ]

  • 学校地址:石岐区东明路东盛花园32号
  • 学校电话:0760-88663123
  •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2017 学年度中山市实验小学招生简章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六周岁且未入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规模

中山市实验小学 2017 学年度招收一年级学生总人数为 270 人。

三、招生类别及条件

(一)地段生:

符合条件的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子女(含合法领养的适龄子女)。

条件:(1)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父母关系。

(2)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直系亲属(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有招生地段房屋产权证,且房产权属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人口享受招生地段户籍生待遇。

(1)本市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适龄子女。

(3)本市军(警)部队干部的适龄子女。(4)华侨在国内的适龄子女。

(5)台湾籍的适龄子女。

(6)连续居住满五年的港澳人士的适龄港澳子女。

(7)属于我市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适龄子女。(8)本市紧缺适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9)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当地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0)本市总部企业高管高技人员的适龄子女。(11)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家庭寄养适龄儿童。

(12)在本地段连续居住满五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并经过石岐区积分入学公示入围的非中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13)持有效 2015、2016、2017 年《积分入户告知书》人员的适龄子女。(14)持有效《中山市聘用人才工作证》本市企业聘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15)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高层管理人员(不含子或分公司)的适龄子女。

在招生地段,以同一住房名义第二次(含)以上申请学位的,由石岐区文体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四、登记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2017 年 3 月 1 日—5 月 26 日。

中山教育信息港“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www.zsedu.net/)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17 年 5 月 28 日(星期日)上午 8:30—12:00。

五、登记地点

中山市实验小学(石岐区东盛花园 32 号)

六、登记手续及必须提交的有效资料

(一)家长携带儿童本人及其有关资料到相应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新生登记报名表一份。(网上预报名登记表)

(三)交验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件(土地证、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证明可到现居住地所在的接种单位开据)。

(五)属政策性借读生范围的,还应提供上述资料之外的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七、登记、审核工作流程

(一)5 月 29 日—6 月 2 日,由学校组织人员通过电话、专人上门等方式,对有关登记

资料进行普访及初审。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我校将退回石岐区文体教育局,由石岐区安排学位,

有关信息将书面通知家长到石岐区办理入学。

(二)6 月 5 日,初审符合招生条件的资料上送市教体局进行二次审核。审核后,不符

合招生条件的资料退回石岐区文体教育局,由石岐区文体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八、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我校将于 6 月底前以电话形式通知被招收学生的家长到原登记处领取入学通知书,届时

请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携带适龄儿童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校办理注册

的,将不保证安排学位。

咨询电话:0760- 88663123(中山市实验小学黄老师)

监督电话:0760- 89989203(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特此通告


中山市实验小学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2017 学年度中山市实验小学招生简章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六周岁且未入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规模

中山市实验小学 2017 学年度招收一年级学生总人数为 270 人。

三、招生类别及条件

(一)地段生:

符合条件的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子女(含合法领养的适龄子女)。

条件:(1)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父母关系。

(2)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直系亲属(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有招生地段房屋产权证,且房产权属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人口享受招生地段户籍生待遇。

(1)本市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适龄子女。

(3)本市军(警)部队干部的适龄子女。(4)华侨在国内的适龄子女。

(5)台湾籍的适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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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介绍

广东省中山市实验小学,位于石岐区东盛花园32号,全民所有制办学体制,1994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学校。学校创建于1957年,原名莲群小学,属民办体制;1973年更名为石岐第一职工子弟学校,转为公办体制;1981年更名为中山师范附属小学;1988年更名为石岐实验小学;1997年再次更名为现名。学校是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全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占地64亩,现有42个教学班,学生2000余人,教职工近200人。 学校坚持“立足素质教育,培养21世纪创新人才”为办学宗旨,以“办学水平高、教学质量高、培养高素质的学生”的“三高”为办学定位;以素质教育理念为准绳,大力实施新课程改革,在新课程背景下建立高效的素质教育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办特色学校,形成了“学校优质+特色,学生全面+特长”的办学模式。 近年“兴趣强烈,情趣高雅,品德高尚,人格完善”的“智趣教育”办学特色正日益凸显,成为学校的品牌特征。

招生范围

(一)地段生: 符合条件的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子女(含合法领养的适龄子女)。 条件:(1)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父母关系。 (2)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直系亲属(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符合条件的各类 政策性借读生: 有招生地段房屋产权证,且房产权属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人口享受招生地段户籍生待遇。 (1)本市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适龄子女。 (3)本市军(警)部队干部的适龄子女。(4)华侨在国内的适龄子女。 (5)台湾籍的适龄子女。 (6)连续居住满五年的港澳人士的适龄港澳子女。 (7)属于我市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适龄子女。(8)本市紧缺适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9)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当地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0)本市总部企业高管高技人员的适龄子女。(11)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家庭寄养适龄儿童。 (12)在本地段连续居住满五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并经过石岐区积分入学公示入围的非中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13)持有效 2015、2016、2017 年《积分入户告知书》人员的适龄子女。(14)持有效《中山市聘用人才工作证》本市企业聘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15)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高层管理人员(不含子或分公司)的适龄子女。 在招生地段,以同一住房名义第二次(含)以上申请学位的,由石岐区文体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一)地段生: 符合条件的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子女(含合法领养的适龄子女)。 条件:(1)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父母关系。 (2)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直系亲属(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二)符合条件的各类 政策性借读生: 有招生地段房屋产权证,且房产权属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人口享受招生地段户籍生待遇。 (1)本市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适龄子女。 (3)本市军(警)部队干部的适龄子女。(4)华侨在国内的适龄子女。 (5)台湾籍的适龄子女。 (6)连续居住满五年的港澳人士的适龄港澳子女。 (7)属于我市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适龄子女。(8)本市紧缺适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9)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当地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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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条件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六周岁且未入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地段生: 符合条件的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子女(含合法领养的适龄子女)。 条件:(1)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父母关系。(2)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直系亲属(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有招生地段房屋产权证,且房产权属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人口享受招生地段户籍生待遇。 (1)本市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适龄子女。 (3)本市军(警)部队干部的适龄子女。(4)华侨在国内的适龄子女。 (5)台湾籍的适龄子女。 (6)连续居住满五年的港澳人士的适龄港澳子女。 (7)属于我市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适龄子女。 (8)本市紧缺适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9)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员工、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骨干等其他对当地经济社会或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10)本市总部企业高管高技人员的适龄子女。(11)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家庭寄养适龄儿童。 (12)在本地段连续居住满五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并经过石岐区积分入学公示入围的非中山户籍人员适龄子女。 (13)持有效 2015、2016、2017 年《积分入户告知书》人员的适龄子女。(14)持有效《中山市聘用人才工作证》本市企业聘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15)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高层管理人员(不含子或分公司)的适龄子女。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六周岁且未入读小学,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地段生: 符合条件的东明花园一至三期、东盛花园、阳光花地、东盛苑、东康庭、映月居六个小区户籍居民的适龄子女(含合法领养的适龄子女)。 条件:(1)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父母关系。(2)房产的权属人及户籍簿户主与入学儿童是直系亲属(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性借读生: 有招生地段房屋产权证,且房产权属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人口享受招生地段户籍生待遇。 (1)本市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适龄子女。 (3)本市军(警)部队干部的适龄子女。(4)华侨在国内的适龄子女。 (5)台湾籍的适龄子女。 (6)连续居住满五年的港澳人士的适龄港澳子女。 (7)属于我市鼓励引进的留学人员和外国籍人才的适龄子女。 (8)本市紧缺适用人才的适龄子女。 (9)中山市荣誉市民、百佳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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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特色描述

艺术教育已成为学校鲜明的特色。陶艺、舞蹈、民乐、小提琴、合唱、书法、绘画等二十多个兴趣班,成了孩子们课余的乐园,参加活动达二千多人次。学校多次蝉联市师生艺术节总分第一,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请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