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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房欲假离婚定金差点打水漂

房天下中山二手房网  2018-05-17 11:03:00  来源:房天下
[提要]“中介劝我办假离婚买二套房,结果双方父母坚决不同意,开发商又不同意退定金,愁死人了。”市民魏女士日前向本报反映称,她最近遇到这样一件尴尬事,最后经过反复沟通,开发商同意退还她所交的2万元定金。

“中介劝我办假离婚买二套房,结果双方父母坚决不同意,开发商又不同意退定金,愁死人了。”市民魏女士日前向本报反映称,她最近遇到这样一件尴尬事,最后经过反复沟通,开发商同意退还她所交的2万元定金。


■市民:被劝假离婚并交2万元定金

据魏女士介绍,她和老公是外地户口,目前在南区有套房,想改善一下住房条件,打算再买套二手房。“5月8日,我去了一家叫鑫伟业的房产中介,因为没有合适二手房,业务员带我去了南区金钟湖旁一家在建楼盘。”魏女士说,“当时我明确告知售楼小姐自己不符合购房条件,结果他们建议我们办假离婚,并且说已经办过很多起,都没出现问题。”

魏女士说,当时共有4名售楼顾问围着她,一直讲楼盘优点,说不赶紧买就买不上了,“我当时头脑发热,觉得非要买不行,于是就交了2万元定金,签了认购书。”

但试图假离婚的事情遭到了母亲的反对。“5月9号我女儿向我要户口本,说要去办假离婚再买一套房。我坚决反对,也和婆家说了这个事,他们也坚决不同意。”魏女士的母亲李女士说。

魏女士冷静下来后也觉得办假离婚不妥,就找到售楼员说因为家里老人反对,要求退还定金,没想遭到了拒绝。

■回应:没劝说客户假离婚

魏女士认为,售楼员在她还没办成假离婚的情况下,就诱导她交钱签认购书,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认购书应该没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该无条件退还定金。那么,魏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呢?

当时接待魏女士的售楼小姐刘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没有劝魏女士假离婚,而是提出以她个人名义按现有购房政策来办按揭,只要魏女士名下无房就符合购房政策,“是客户自己答应可以做到自己名下无房,自愿交了定金,然后签订了认购书。”

楼盘销售经理王女士在了解完情况则称,售楼员不可能建议客户去办假离婚,只会提醒客户名下无房的就有购房资格。而她同时也承认要想做到名下无房,只有两个方法,一是办假离婚,一是把名下房子过户给别人,“不排除一些售楼员会这样建议客户。”

这名经理称,她会把魏女士的情况向总部反映,5月15日给出明确答复。5月15日下午5点半,魏女士告诉记者,该开发商已经答应退款,并签订了退款协议书。

律师观点:假离婚当心人财两空

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冠华说,假离婚是违背双方真实意愿而为买房进行的一种行为,是违法行为,但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具体的惩罚措施,只能视为一种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一定风险。

事实上,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如果离婚后有一方不愿意复婚,那么另一方也没任何办法。现实中,当事人念及只是假离婚,往往草率签订离婚协议,甚至往往为图省事或达到政策要求,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净身出户。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往往因举证困难无法否定协议的效力,导致索赔、追偿失败,“我前不久就代理了一起案件,夫妻为买房假离婚,结果还没复婚,丈夫因故去世了,妻子失去了继承房子的权利。”

来源;中山网

责任编辑/lin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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