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一拍)
(2023)粤15执67号之二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2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69,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1.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2号海悦华庭2层117卡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码: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64066号,面积63.97㎡];
2.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2号海悦华庭2层118卡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码: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71029号,面积64.19㎡];
3.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2号海悦华庭2层119卡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码: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67084号,面积65.37㎡];
4.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2号海悦华庭2层120卡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码: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63662号,面积64.19㎡];
5.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2号海悦华庭2层121卡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码: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72577号,面积65.37㎡];
6.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2号海悦华庭2层122卡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码: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75231号,面积63.97㎡];
网络询价结果:5291306元,起拍价:3703915元,
保证金:7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购买不动产的资格。
参与竞买人如有未能开设京东账户等原因,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及付保证金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京东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仅在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接收咨询,节假日除外)。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6-229-586。
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务必致电预约看样。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案号)发送至手机号码18138169686登记预约看样。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本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看样集中地点:中山市坦洲镇界狮南路32号海悦华庭2层(该标的物地址)。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7月12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申请和合法有效的证明,进行资格确认;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法院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不承担标的物瑕疵的担保责任。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看样并不免除竞买人对标的物瑕疵的预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
1.本拍卖标的物现状为6套房产相互打通使用,按现状进行拍卖。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的建筑面积、装修情况、格局、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和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内的家具、家电、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2.本拍卖标的物由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八、过户: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拍卖标的的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待拍卖成交,本院收到全部拍卖价款后,仅出具成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实行各税各付原则,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各自承担各自部分的应缴税费。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据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标的物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房产部门、国土部门、供水供电部门、标的物所在物业管理处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前注册京东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竞拍须知》及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规则。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结束后自动解冻。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买受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32009000099724],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名称及案号(2023)粤15执67号。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重要提示:企业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额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1)对可以申请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拍卖公告》的要求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3)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4)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本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银行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京东司法辅助机构工作人员:18138169686
本院执行局:0660-3366445
本院纪检电话:0660-3369053
本院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号
网址:http://www.swzy.gov.cn/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
(2023)粤15执67号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将于2024年7月22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3日10时止在本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69,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院委托社会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网络拍卖的辅助工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辅助内容仅包括:(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推广拍卖标的物等;(三)草拟拍卖公告、须知等文书,提交法官审核签发;(四)派专人协助法院办理资料整理、录入、上传、成交确认手续等;(五)协助做好拍卖标的物的交接手续;(六)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除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外,本次拍卖未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竞拍、缴税和过户等相关服务),对以本院名义非法提供司法拍卖辅助服务,甚至组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本院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660-3385662。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五、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意向竞买人须在第一次出价竞拍前在京东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可以自行通过网银、微信支付、虚拟账户等任何一种方式缴纳足额保证金(人民币740000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规则。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企业作为竞买人参与竞买,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本院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品质,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的担保责任。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并不免除竞买人对标的物瑕疵的预判。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账号:9558832009000099724],填写付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拍卖标的物名称及案号(2023)粤15执67号。本院工作人员核对拍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会及时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办理成交手续。为避免因迟延纳税产生滞纳金,买受人在取得《成交裁定书》后尽快到税务部门缴纳税款,具体的征税标准和纳税流程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因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支付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如在拍卖或变卖过程存在上述不良记录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本院将禁止相关人员再次参与本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开展的拍卖或变卖活动。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支付,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税费以及有可能发生的一切欠费(如物业费、水电费等)。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自行解决相关欠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本院的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京东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电话:18138169686
本院执行局电话:0660-3366445
本院纪检电话:0660-3369053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号
网址:http://www.swzy.gov.cn/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